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依据
1.《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8〕86号);
2.《关于印发〈济宁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财社〔2019〕11号);
3.《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3号);
4.《关于组织实施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26号)。
5.《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
6.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状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21号)
二、标准条件
1.济宁生源、离校三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青年;
3.毕业前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见习基地为其按月支付不低于1.2倍上一年度邹城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
5.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月不低于15元);6.身体健康,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7.符合见习岗位条件要求;
8.不得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重复申领。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重复参加见习仅可享受一次见习补贴政策。
本政策标准于2021年12月31日止。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邹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见习补贴;
毕业前三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也可按规定给预见习基地见习补贴。
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离岗人员,见习基地应根据其实际参加见习时间给予基本生活费,并相应申领见习补贴。
补贴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限认定以见习基地报送的见习协议签订日期为准。
四、见习基地认定
(一)认定标准条件
1.依法在我市办理了工商注册或法人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见习基地为企业的,各项指标应达到小型或以上企业规模,稳定经营3年以上;
2.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
3.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
5.具有一定的见习场所,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具有完备的教培体系和师资力量,能够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有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条件,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6.能够明确每一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原则上每年招用见习毕业生应在10人以上、留用率达到70%以上;
7.能够按规定为参加见习的人员提供部分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有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防护规定,能有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二)认定所需材料
1.《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各一式2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盈利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
4.企业简介及青年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5.本单位见习指导师资队伍情况说明;
6.健全可行的见习人员就业见习管理方案;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设立见习基地的条件,对申报单位的规模、效益、信誉、申报岗位等情况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认定授牌。
五、见习人员申请
见习人员确定进入企业见习后,须向见习基地报送以下材料,见习基地按要求整理后交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1.见习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书;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3.特困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六、见习补贴申请
见习期满或终止后,见习基地提报以下材料:
1.《邹城市享受补贴申请表》(一式3份);
2.《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一式3份);
3.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一式2份);
4.见习基地为见习生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一式2份);
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信息共享
(一)外部共享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企业注册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地址、行业分类、所属产业、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企业注销时间、企业吊销时间、企业变更法人注册登记情况记录。
2.公安部门
(1)个人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死亡时间、户口迁出时间;
(2)居住证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签发机关。
3.教育部门
高等院校(含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日期、学历、证书编号。
4.医保部门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信息。
(二)内部共享
1.就业:就业、失业登记信息;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信息,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信息;
3.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信息。
八、风险预警
1.微型企业不得认定为见习基地;
2.连续两年未招收见习生的,取消见习基地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见习基地;
3.每名见习人员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4.见习基地每年年检一次;
5.见习期间不需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6.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查体。
7. 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见习补贴。没提到青年可以缴纳。
九、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