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一、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
2.《关于申请2018年度青年人才支持计划有关待遇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78号)(参照使用)
二、受理条件
1.本市“十大产业”企业引进的;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3.所学专业需符合我市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公开发布)要求(济宁籍青年人才和驻济高校毕业生可放宽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专业限制);
4.人才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18年6月1日(含)以后(截止时间按照济宁市的最新通知执行);
5.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日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的购房补贴;
3.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所需材料
(一)单位提供
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劳动合同、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员花名册。
(二)外部共享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企业注册信息: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企业类型、企业状态、企业地址、行业分类、所属产业、法人姓名、法人证件类型、法人证件号码、企业注销时间、企业吊销时间、企业变更法人注册登记情况记录。
2.教育部门
毕业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日期、学历、证书编号。
3.建设部门
购入商品房信息。
(三)内部共享
1.就业:就业登记信息。
2.社保:社会保险缴费信息。
五、经办流程
用人单位通过市人才服务中心在线申报平台(http://60.211.225.16:8081/)进行申报,登陆平台点击“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下的“审核管理--县区审核”-- “待审核人员”--“审核查看”上传材料,符合条件的点击下方“审核通过”选项并点击“保存数据”,不符合条件的点击下方“审核未通过”选项并填写审核说明并点保存数据。
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引才补贴的本科生,由所在单位报送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申请“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房补贴的,填写《济宁市青年人才支持计划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市住建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济宁市审核合格并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由申报企业一周内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六、风险预警
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
2.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
3.不得与“邹鲁英才”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重复享受;
4. 是否符合需求及其目录范围。
七、办理时限
每年10月底前申请,年底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