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香城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2-03-12 浏览 501

按照《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根据 《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  香城  镇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共 248 人,城镇公益性岗位 9 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邹城户籍或长期居住在邹城市。

(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对象为我市纳入就业帮扶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负责单位及联系人见附件1:《2022年   香城镇城乡 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对极难就业人员设置专项岗位,相应岗位计划数根据招聘空岗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 3 月13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本人所在村提出安置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到户口所在管区或应聘意向管区提出安置申请,并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相应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2寸免冠照片3张、本人签字、村、乡镇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五)民主评议:村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四议两公开”(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对确定人员名单、城镇公益性岗位确定名单在相应的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七)审批反馈。按照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街道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镇、村或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具体包含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贴标准等内容。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香城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邹城市香城镇街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xlsx

       附件2: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邹城市香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