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城前镇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22-03-12 浏览 665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乡村富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众劳动收入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和《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城前镇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6人。

  二、招聘对象

  具有邹城户籍或邹城常住人口(居住1年以上)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四)身体能够适应从事的工作;

 (五)服从城前镇工作安排,无法适应工作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智能机使用知识以及35周岁以下者优先使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情况见《2022年城前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镇择优录用报名人员,岗位可根据招聘情况统筹调剂使用。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3月12日上午11时

 (三)报名地点:城前镇为民服务中心

 (四)报名方式:报名仅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有关证明到镇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资格初审:报名时,同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六)民主评议:报名结束后,镇将以面试的形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审核。

  面试时间为3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进行,面试人员应于9点前到位,并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采用简易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评议组将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打分。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对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于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到邹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

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招考标准),将按照面试评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为确定安置人员,确定人员名单将由镇统一对外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九)审批反馈: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岗位管理

 (一)协议签订。人员上岗前,镇可以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劳务协议原则上每年一签。城镇公益性岗位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城前镇人民政府监督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退出和补充机制,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三)就业信息。对于符合标准报名人员因为岗位数量有限未能上岗的,逐一建立人员信息数据档案,等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给与安置上岗。

 (四)监督管理。城前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各村招聘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819665

 

附件1:2022年城前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附件2: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邹城市城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城前镇城镇公益岗计划表.xlsx2022年城前镇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docx报名表(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