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邹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22〕3号)和《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落实政府兜底就业职责,促进充分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在 田黄镇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共 213人,城镇公益性岗位 6 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具有田黄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田黄;
(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对象为我市纳入就业帮扶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和智能手机使用知识以及35周岁以下者优先使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3、无法适应工作岗位,不服从工作安排的;4、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在案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各岗位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工作地点、负责单位及联系人见《2022年田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乡村公益性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 3 月 12日- 3 月 14 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对于工作地点在本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到相关村报名;对于工作地点不在本村的岗位,报名人员到所在管区报名。
2、城镇公益性岗位
报名时间:3月14日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窗口电话:5770798)。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外地返邹报名人员须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村、乡镇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供有关证明,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的提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民主评议
1、对于工作地点在本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由管区全程参与组织所属村居委员会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对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择优确定。
2、对于工作地点不在本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由所在管区党总支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对身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相关部门,部分党员、群众代表按照“集体评议、民主表决”的原则进行民主评议,择优确定。
3、对于城镇公益性岗位,由镇联合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择优评议确定。评议时间为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进行。面试人员应于9点前到位,并持有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议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集中公布,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对进入体检的考察人选,于3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空腹到田黄镇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招考标准),将按照评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审核公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人员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所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同步在镇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城乡公益岗考察人员资格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
(六)审批反馈。按照城乡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镇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报名、评议、审核、复核、审批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岗前培训与组织上岗。田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职业道德和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培训结束后,各村委会及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开展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四、岗位管理
(一)协议签订。乡村公益岗由村委会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城镇公益岗由镇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日常管理。田黄镇人民政府监督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对于符合标准报名人员因为岗位数量有限未能上岗的,逐一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从岗位需求数据库补充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监督管理。田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对城乡公益岗招聘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邹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田黄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770798
附件:1.2022年田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
2.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邹城市田黄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12022年田黄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第一批).xlsx